事業(yè)單位考試法律知識:合同法
作者: 發(fā)布時間:2018-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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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xié)議?;橐?、收養(yǎng)、監(jiān)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xié)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guī)定。

 
    一、合同的訂立
 
    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訂立合同。
 
    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shù)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shù)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xiàn)所載內容的形式。
 
    二、無效的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
 
    三、可變更、可撤銷的合同
 
    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2)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此外,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四、效力待定的合同
 
    1.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后,該合同有效。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注意,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合同,是有效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
 
    2.無權代理人訂立的合同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fā)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3.法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的以外,該代表行為有效。
 
    4.無處分權人訂立的合同
 

    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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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事業(yè)單位,考試,法律知識,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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