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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慶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筆試成績已公布。根據《余慶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簡章》(以下統(tǒng)稱《簡章》)的有關規(guī)定,為做好余慶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現場資格復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本次現場資格復審工作在余慶縣事業(yè)單位招考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派網上初審人員集中復審。
二、現場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初次復審時間:2017年10月16日至10月18日工作時間
遞補復審時間:2017年10月19日至10月20日工作時間
復審地點:余慶縣白泥鎮(zhèn)龍背路67號(縣體育館旁)——余慶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503室。
咨詢電話:0851——24623388
三、現場資格復審對象
進入現場資格復審人員為《余慶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筆試成績排名及資格復審人員名單》中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人員(見附件)。
四、資格復審應提交的資料
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的方式進行,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按照《簡章》的規(guī)定提供相關材料:按照公布的招考條件和要求,持畢業(yè)證書、資格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報名使用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按照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在職在編人員還須提供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不提供證明以無業(yè)人員身份報考的視為提供虛假信息,查實后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資格復審期間,考生自行登陸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打印報名信息表,交復審工作人員用于信息審核。
五、相關要求
(一)負責資格復審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簡章》的規(guī)定,對照資格復審對象的《報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關資料認真審核,對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認真審查。經復審合格的考生,須在《余慶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有關事宜考生告知書》上簽名確認。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進入面試資格,空缺名額在遞補復審期內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遞補資格復審對象。遞補對象由復審單位通知,不再另發(fā)遞補復審通告。
(二)進入現場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的考生須主動與資格復審單位聯系,并關注現場資格復審及后續(xù)招錄環(huán)節(jié)相關通知公告。資格復審截止前一日,負責資格復審的單位也須主動聯系未到現場資格復審的復審對象(含遞補復審人員),并做好聯系情況記錄備查。如因考生未及時查閱通知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原因導致資格復審單位在一個工作日內無法聯系到遞補復審人員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
(三)委托他人現場資格復審的,受委托人除提交復審考生應提交的材料外,還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人(復審考生)親筆簽名的委托書原件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
(四)現場資格復審工作接受同級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對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一經查實,即取消其進入面試資格,并視具體情況,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六、有關事宜
(一)資格復審結束后,即將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二)余慶縣事業(yè)單位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fā)布的招聘工作各環(huán)節(jié)的通知公告、公示等信息,都將在余慶縣政府門戶網(http://www.zgyq.gov.cn/)上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如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同時,我縣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輔導班,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不要輕信虛假信息的影響,以免上當受騙。
(三)咨詢電話
縣人社局:0851-24623388
(四)監(jiān)督電話
縣紀委第三紀工委:0851--24706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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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余慶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筆試成績排名及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余慶縣事業(yè)單位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