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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省委組織部批準,廣安市決定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含參照管理工作人員,下同)430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http://rst.sc.gov.cn/ “人事考試”專欄、小平故里先鋒網http://www.gadj.gov.cn發(fā)布)。
一、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和符合職位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當按期畢業(yè)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其他人員應當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huán)節(jié)或不予錄用,責任由本人自負。
招考對象為“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的職位,除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外,以下三類人員也可報考:一是國家統(tǒng)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離校時和擇業(yè)期內(國家規(guī)定擇業(yè)期為2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yè)學校,或者保留在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的畢業(yè)生;二是2022年7月3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位、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三是參加基層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1月4日至2005年1月4日期間出生),對于2023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2年1月4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擬報職位的“專業(yè)”條件,指與“要求的學歷學位”所對應的專業(yè);
7.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招錄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5.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6.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7.現(xiàn)役軍人;
8.在讀的非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二、招錄單位及名額
廣安市,共計招錄430名。
招考職位要求的具體對象、范圍、條件等,詳見《廣安市2023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招錄采用網絡方式報名。報名時間為2023年1月4日至1月10日上午8:00,報名網站為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http://rst.sc.gov.cn/)“人事考試”專欄。資格審查工作由招錄機關(單位)負責,貫穿考錄全過程。任何時候發(fā)現(xiàn)報考者有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弄虛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試、錄用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職位選擇。報考者登陸報名網站,查閱公告和公招職位表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招錄職位。報考者應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有關信息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一個招錄職位,報名時填報的身份證信息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保持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完整填寫《2023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同時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在《報名信息表》上傳照片處下載)進行照片處理,并按網絡提示上傳照片。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公務員錄用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者請于2023年1月4日至1月11日上午8:00期間,登陸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者,按網絡提示打印《報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資格審查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報考者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盡早報名,避免資格初審不合格錯失改報其他職位的時機。報考者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按照咨詢電話(附后)向相關部門(單位)咨詢。
資格審查工作由招錄機關具體負責。其中:縣(市、區(qū))及以下單位的資格審查工作由所在縣(市、區(qū))黨委組織部具體負責。
(二)確認繳費
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請于2023年1月12日上午8:00前登陸報名網站確認繳費。按照四川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繼續(xù)執(zhí)行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的通知》(川發(fā)改價格規(guī)〔2022〕539號)規(guī)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下列符合減免報考費用條件的考生通過資格初審后,于2023年1月11日前的工作日,到中共廣安市委組織部公務員二科(廣安市廣安區(qū)思源大道1號)現(xiàn)場辦理減免筆試考務費用手續(xù)。不方便現(xiàn)場辦理的考生,請撥打聯(lián)系電話(0826-2390075)確認后,通過傳真或郵箱傳送減免報考費用所需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手續(xù)。
1.《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和《四川省社會救助實施辦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號)規(guī)定的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村家庭考生,憑縣(市、區(qū))民政部門發(fā)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2.脫貧戶家庭考生,憑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學校學生處出具原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考生,憑有關部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或民政部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
考生提交減免所需材料務必真實有效,對于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認定為不誠信行為。
(三)職位調整
確認繳費人數(shù)與招錄名額之比達到5:1方可開考,艱苦邊遠地區(qū)(廣安區(qū))的職位可放寬到3: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中共廣安市委組織部根據報名情況,相應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并公告。因確認繳費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職位,報考該職位已確認繳費的人員由中共廣安市委組織部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統(tǒng)一調劑到本市符合報考條件的相近職位,不愿意調劑且已確認繳費人員作退費處理。有關情況將及時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小平故里先鋒網公告。
(四)打印準考證
完成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考生,請于2023年2月21日至2月25日14:30前登錄報名網站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到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過期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不得作為參加考試證件。準考證是報考者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無準考證不準進入考場。
四、考試及資格審查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占考試總成績的60%、4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每科卷面滿分100分。
筆試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30%+《申論》成績×30%+筆試加分。筆試成績不進行四舍五入處理。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暫定為2023年2月25日(星期六),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報考者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3.筆試加分政策:“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xiàn)突出的人員,報考我市公務員時,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縣(市、區(qū))黨委、政府和省級機關、市(州)機關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
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表彰的,報考我市公務員時,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guī)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規(guī)定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2023年2月28日前的工作日內,將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復印件(注明本人聯(lián)系電話)、相關證明材料(立功受獎證書和表彰文件)的原件及復印件,送交中共廣安市委組織部公務員二科(廣安市廣安區(qū)思源大道1號)進行加分資格確認。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提交的證明材料不真實的,不予加分。
4.成績查詢:筆試各科成績于2023年3月下旬在報名網站公布。對缺考、零分等特殊情況有疑問的,可于成績公布之日起2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提交核查申請,核查結果于申請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在該網站公布。
5.考生筆試成績、職位排名、是否列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等事項由中共廣安市委組織部于2023年4月4日前在小平故里先鋒網點對點進行公布。
如因特殊情況,需調整筆試時間、地點等事項的,將在網站另行通知,請及時關注相關信息。
(二)資格審查
2023年4月上旬,根據考生筆試成績,按照職位表中確定的面試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筆試有違規(guī)違紀情況或缺考科目的人員,不得進入資格審查。擬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的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并列人員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審查。進入資格審查人數(shù)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資格審查。
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的考生,應攜帶《報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明確了學位要求的職位)和招錄機關要求的其它證書、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參加2022年國家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的考生,在資格審查時暫未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的,可先提供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并承諾后參加資格審查。其中:
1.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或學生證上專業(yè)及學歷層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有關院系、學歷層次和專業(yè)等情況證明)。
2.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人員,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有關規(guī)定由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的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其報考的證明。
3.委培生、定向生須由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證明。
4.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應由所在服務單位和縣級以上項目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和相關證明材料。
5.國(境)外留學人員報考的,應當出具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忌傻卿浗逃苛魧W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關要求和程序辦理。
6.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遞補人員。未按要求提供上述相關手續(xù)和證明以及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按川發(fā)改價格規(guī)〔2022〕539號文件規(guī)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并領取面試通知書。
資格審查具體事項在小平故里先鋒網公布。
(三)面試
經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憑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面試時間暫定為2023年4月20日至23日。面試具體時間和相關事項由中共廣安市委組織部在小平故里先鋒網另行公布。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40%。
因特殊情況,需調整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的,將在網站另行通知,請及時關注相關信息。
五、體檢、考察及公示
(一)體檢
各職位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成績仍相同的,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高低確定名次。
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進入體檢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達到3倍職位擬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體檢由中共廣安市委組織部組織實施,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本公告發(fā)布后至本次公招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guī)定的,按照新規(guī)定執(zhí)行。
招錄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1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體檢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經中共廣安市委組織部同意后,在報考同一職位參加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體檢具體事項由中共廣安市委組織部在小平故里先鋒網公布。
(二)考察
中共廣安市委組織部確定考察人選,由縣(市、區(qū))黨委組織部和市級相關招錄單位進行報考資格復審和考察。
報考資格復審主要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
考察工作按照中央組織部《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21〕11號)有關規(guī)定進行。招錄機關將采取實地走訪、個別談話、審核人事檔案(學籍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本人面談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選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狀況,與招考職位的匹配度等情況,重點考察人選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
考察人選達不到公務員應當具備的條件或者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疾觳缓细窕蜃詣臃艞壋霈F(xiàn)的缺額,招錄機關應在報考同一職位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經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
(三)公示
招錄機關根據考試總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等提出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在小平故里先鋒網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擬錄用職位,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yè)院校、工作單位、考試總成績、職位排名等,同時公布監(jiān)督電話。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期間及公示后,因報考者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xiàn)的職位缺額,不再遞補。
六、錄用審批及試用期
(一)公示期滿,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二)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為1年。對新錄用公務員的管理,按照公務員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三)新錄用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機關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享受艱苦邊遠地區(qū)照顧政策錄用到艱苦邊遠縣鄉(xiāng)機關的公務員,在我市艱苦邊遠縣鄉(xiāng)機關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5年服務期內的管理,按照中央、省關于鄉(xiāng)鎮(zhèn)干部隊伍建設、艱苦邊遠地區(qū)新錄用公務員管理的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招錄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并設置監(jiān)督電話,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若有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一經查實,按《公務員錄用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監(jiān)督電話:0826-2331722(中共廣安市委組織部干部監(jiān)督科)
0826-2733150(廣安市紀委監(jiān)委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監(jiān)察組)
本公告由中共廣安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招考職位的資格條件等相關問題,由招錄機關負責解釋。
相關事項提醒:
(一)由于本次招錄的筆試報名、資格初審和筆試繳費均在四川人事考試網上進行,為盡量避免因報考人數(shù)較多、報名時間集中而導致的系統(tǒng)擁堵或無法報名的問題,建議廣大報考者盡量錯開報名高峰,合理選擇報名時間,以免耽誤報名事宜。
(二)本次招考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以及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等各個環(huán)節(jié)的公告,均由中共廣安市委組織部在小平故里先鋒網上進行公布。請考生務必按要求及時關注網站的信息和公告,因未及時關注網站信息和公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三)根據《公務員錄用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規(guī)定,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取消本次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不予錄用、記入誠信檔案庫等相應處理。違紀情節(jié)嚴重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向報考者所在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請考生在報名時留下常用電話,在報考期間特別是資格審查和面試前務必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有變更的,應主動告知招錄機關。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lián)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五)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務必妥善保管。因自身保管不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六)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凡有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公務員主管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公務員考試培訓、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招考無關,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誤導干擾,謹防上當受騙。請社會各界加強監(jiān)督,如發(fā)現(xiàn)以上情況,請向相關部門舉報,依法依規(guī)嚴肅查處。
考生對網絡報名的技術問題、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按照本招考公告中提供的咨詢電話向相關部門(單位)咨詢。
政策咨詢電話:0826-2390075(中共廣安市委組織部)
網絡技術咨詢電話:028-86740101
報名及資格初審咨詢電話:
0826-2166108(廣安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
0826-2333044(廣安市交通運輸局)
0826-2160566(廣安市應急管理局)
0826-2226071(中共廣安市廣安區(qū)委組織部)
0826-2889605(中共廣安市前鋒區(qū)委組織部)
0826-4822721(中共華鎣市委組織部)
0826-5552805(中共岳池縣委組織部)
0826-6211765(中共武勝縣委組織部)
0826-3226387(中共鄰水縣委組織部)
附件:2023年上半年廣安市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職位表
中共廣安市委組織部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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