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新形勢下的法院工作需要,經(jīng)龍里縣委、縣政府同意,龍里縣人民法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司法輔助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龍里縣人民法院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司法輔助人員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 。
一、公開招聘的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通過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xù),做到政策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
二、招聘職位及人數(shù)
本次公開招聘司法輔助人員共計10名,其中執(zhí)行助理3名、審判輔助人員7名。具體職位要求及其他條件詳見《龍里縣人民法院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司法輔助人員職位計劃表》。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國公民身份,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人員;
3、遵守憲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9年7月10日及以前出生),30周歲以下(1986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
6、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違法犯罪受過治安、刑事處罰的人員;
3、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事業(yè)單位、國企被辭退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招錄或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5、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人員;
6、涉嫌違法違紀被調(diào)查尚未結束(結案)的人員;
7、直系親屬中有因刑事犯罪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或正在服刑的人員;
8、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在人民法院工作的人員。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7年7月12日至7月1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二)報名地點:龍里縣人民法院4樓4-3室。
(三)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每位考生限報一個職位。
(四)報名時考生需提供的材料:報名時交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5張,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經(jīng)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于2017年7月20-21日到龍里縣人民法院4樓4-3領取筆試準考證。
(五)報考人員須如實并完整填寫本人相關信息。報考人員凡出現(xiàn)填報報名信息錯誤或在資格復審、面試、體檢時提交的證件與報名信息不一致等情況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的,責任自負。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始終,如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資料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進入下一個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六)加分
1、加分政策。龍里縣建檔立卡扶貧戶及異地扶貧搬遷戶可在筆試成績中加2分。同時滿足兩項者僅按其中一項加分。
2、加分審查。建檔立卡扶貧戶需提供經(jīng)龍里縣扶貧開發(fā)局蓋章的《貴州省貧困戶登記卡》。異地扶貧搬遷戶需提供經(jīng)鄉(xiāng)鎮(zhèn)主要領導簽字并蓋章的相關證明。以上兩類人員須在報名時一并提供上述相應材料經(jīng)審核真實有效后方可實行加分政策,報名期間內(nèi)不能提供相應依據(jù)的考生則視為不具備加分條件。
六、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成績及綜合成績均實行百分制,筆試、面試成績各按50%折算后計入綜合成績。
(一)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總分為100分。筆試時間為2017年7月22日9:00—11:30。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二)面試
面試依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職位計劃招聘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1:3及以內(nèi)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如果出現(xiàn)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可同時進入面試。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
面試采取結構化的方式進行,面試的時間及地點待定。 (三)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享受加分)x50%+面試成績x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
七、體檢
體檢根據(jù)職位招聘計劃數(shù)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同一職位考生綜合成績名次出現(xiàn)末位并列的,按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體檢在縣級以上醫(yī)院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非指定體檢機構出具的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因棄權或體檢不合格導致職位空缺的,可依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
八、考察
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考察對象??疾靸?nèi)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zhì)、能力素質(zhì)、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以及是否存在本《招聘簡章》第四條所列情形之一的??疾鞎r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九、公示、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
經(jīng)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
(二)聘用及待遇
對公示無異議的予以試用,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月工資1600元,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考核合格者與縣人民法院簽訂《勞動合同》。
此次公開招聘的人員,合同期間待遇按月工資3000元(含五險和績效)規(guī)定執(zhí)行,勞動合同簽訂期限為兩年一簽,工作地點在龍里縣人民法院各內(nèi)設機構。
十、紀律監(jiān)督
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十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培訓班或委托任何個人或機構舉辦培訓班。
十二、在招聘過程中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聯(lián)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十三、本《招聘簡章》由龍里縣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十四、招聘工作未盡事宜及特殊情況,由龍里縣人民法院研究決定。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工作時間):
0854-8622665
監(jiān)督電話(工作時間):
0854-8622668
附件:
附件1:龍里縣人民法院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司法輔助人員職位一覽表.xls
附件2:龍里縣人民法院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司法輔助人員報名信息表.xls
龍里縣人民法院
2017年7月7日
貴州省公職培訓專業(yè)輔導機構,考公務員首選新文泰
備案號:黔ICP備15016424號-1